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條第429章節,所有在香港註冊之有限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需委託給會計師事務所審核,以便公司各股東瞭解公司財政狀況。
稅務局亦會要求公司於遞交利得稅報稅表BIR51時,附上已審核之財務報表,以便進行評稅程式。
一個正常運作的公司應按照當地的稅法規定依法納稅,這個是每個企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想公司長期運營下去的話,則需要做實申報;
根據香港公司法規定,遞交延誤將會得到如下處罰:
1. 開業以來第一次未按時報稅:
1) 罰 HKD1,200;
2) 第一次罰款後14日內尚未處理,將會收到傳票,並增加罰HKD3,000;
3) 收到傳票而不做處理,行政責任將一直累積,直至閣下遵守香港的法例為止。
2. 第二次(或以上)未按時報稅:
1) 罰HKD3,000;
2) 罰款後14日內尚未處理,將會收到傳票,並增加罰HKD8,000;
3) 收到傳票而不做處理,將被政府控告藐視法庭
正規來說,香港公司需要每年都要申報稅務的,一年申報一次,融X亞洲有限公司是2014年8月11日成立的,審計賬期需調整在
2014.8.11—2015.12.31,2016.1.1—2016.12.31,2017.1.1—2017.12.31,2018.1.1—2018.12.31,2019.1.1—2019.12.31,2020.1.1—2020.12.31。以便維護香港公司正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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